为切实做好兴文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规范、有序,根据《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规范入学管理解决入学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兴府函〔〕9号)和《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兴教体发〔〕51号)要求,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优先、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wutongziawt.com/wtzxw/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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